一、培养目标与规格
(一)培养目标
以就业为导向,以职业技能为本,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感、良好职业道德的文化艺术类专门人才。主要学习声像艺术与音响技术等多学科交叉方向的基本知识,艺术学、音乐学、声音史等方面的基本理论,接受声像艺术创意与音响工程制作、录音技术制作等方面的基本训练,掌握声音艺术创意与音响工程制作、录音技术制作等方面的基本应用能力与技能。面向影视剧团、声像工程公司、音响传媒公司、演出场馆、体育场馆、文化馆站、旅游文化企业、相关企事业单位工会、社区文化艺术等部门,针对声像技术操作、适应音响工程安装、调试,培养模式多元的技能型人才。
(二)专业代码
声像工程技术:610114
(三)招生对象
普通高中毕业生、三校生,具有高中或中专文凭社会人员(含退役军人、下岗失 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
(四)学习年限
三年制大专
(五)人才培养规格
1.素质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
(2)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团结协作,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
(3)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4)具有健全人格,高雅的品味。
2.知识要求
(1)具备本专业必需的文化基础、艺术基础、计算机应用、行业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2)掌握声像工程专业的基本课程理论知识;掌握就业等方面的知识;
(3)掌握与专业相关的业务知识。
3.职业能力要求
(1)专业基本能力
培养声像艺术与音响技术方向的基本知识与实践经验相结合的基本能力。
(2)专业核心能力
声像工程技术基本知识的运用能力,声音艺术创意与音响工程制作、录音技术制作等方面综合的基本应用能力与技能。
(3)职业关键能力
适应影视剧团、声像工程公司、文化馆站、相关企事业单位工会、社区文化艺术等部门工作的能力。能应用所学知识与技能够完成相关场所声像技术和扩声与录音实操方面的技能型人才。
(4)职业延展能力
既能完成声像工程技术与音响工程相关的工作,也能在现代电子技术行业从事电子声像产品安装、调试和管理等技术应用能力。
(六)职业资格与就业范围
1.职业资格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读完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考核合格,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并经职业资格鉴定所鉴定职业资格合格,获得相应证书,准予毕业,由学院颁发毕业证书。
2.就业范围
声像工程技术-音响工程方向(三年制大专)毕业的就业主要面向有:影视剧团、声像工程公司、音响传媒公司、演出场馆、体育场馆、文化馆站、旅游文化企业、相关企事业单位工会、社区文化艺术等工作岗位。
二、人才培养模式
(一)实行“重视综合素养和实践技能相结合”的教学模式改革。
(二)建立健全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以“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多元为主线,结合校内外实训条件,将学习任务分解到每个学期。
三、课程体系与结构
(一)课程模块设计
1.公共必选课
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形势与政策、职业生涯规划与创业、就业指导、大学语文、大学英语、计算机基础、体育等。
2.公共任选课
文化学术讲座类、文化素质类等。
3.专业必选课程
基础乐理、视唱练耳、音乐史与欣赏。
4.专业限选课程
音响技能训练、声音质量主观评价、音响技术、录音技术、录音技术实操、录音软件实操、音乐录音与缩混技术、听音训练、视听作品赏析、拾音技术训练、模拟系统构建实训、数字系统构建实训、扩声技能训练、综合文艺活动扩声训练、职业资格证书考核培训等。
5.专业任选课
专业课堂教学类、专业学术讲座类等。
6.艺术实践与社会实践必选类
军事理论和训练、艺术实践、毕业实习、毕业演出(毕业设计)。
(二)核心课程简介
音乐学院声像工程技术-音像工程方向专业的核心课程有:音响技能训练、声音质量主观评价、音响技术、录音技术、录音技术实操、录音软件实操、音乐录音与缩混技术等。
(三)课程设置与学时分配(附表二 教学进程表)
四、课程内容
(一)专业必选课(360学时,21学分)
●课程名称:基础乐理(108学时,6学分)
课程性质:专业必选课
课程介绍:本课程是音乐基础技能训练课,使学生熟练的掌握音乐理论的基础知识,为学习音乐表演专业打下基础。涉及记谱法、音程 、和弦、调式等主要内容。
●课程名称:视唱练耳(180学时,10学分)
课程性质:专业必选课
课程介绍:发展学生的音乐听觉(包括内在听觉和多声部听觉),训练准确的视唱能力和听觉分析能力,培养与发展音乐记忆力及记谱的技能。涉及视唱、听觉分析、听写等内容。
●课程名称:音乐史与欣赏(72学时,4学分)
课程性质:专业必选课
课程介绍:该课程以中国音乐史、外国音乐史、中国传统民族民间音乐为基本内容,辅以音乐欣赏,采用听、学结合的教学形式,丰富课堂教学内容,活跃课堂教学气氛,寓教于乐,通俗易懂;选择性地讲授中外作曲家、云南作曲家和云南优秀原生态音乐作品。使学生了解国、内外各历史时期在音乐方面的辉煌成就;了解我国悠久文化历史传统和丰富多彩的民族民间音乐,有针对性的介绍云南民族音乐的基本知识,以增强民族自豪感和地域感;培养高尚的审美情操和音乐欣赏能力,增强学生的艺术修养,促进学生音乐专业技能水平的提高。
(二)专业限选课(1548学时,66学分)
●课程名称:声音质量主观评价 (36学时,2学分)
课程性质:专业限选课
课程介绍:掌握声音质量主观评价体系、评价用语和方法以及声音质量主观听感与客观指标的关系、评价的特点、声音质量主观评价应用。
●课程名称:音响技能训练(上、下)(72+72学时,2+2学分)
课程性质:专业限选课
课程介绍:培养基础技能和动手能力,了解常见电子元件,掌握音响工程安装与调试、现场调音的方法与技巧。音响技能训练(上)主要教授:用电安全知识,万用表和电工工具的正确使用;各种音频接口线的制作;音响设备及录音设备中一些常见故障的检查和排除方法。音响技能训练(下)全面的介绍现行专业音响系统构建、布局、安装与调试,维护方法;通过教学演示,让学生对音响系统有一个直观的了解;随后进行教学实践环节的练习,锻炼学生的动手能力以及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课程名称:音响技术 (72学时,4学分)
课程性质:专业限选课
课程介绍:掌握音响工程专业所需的电声学知识、基础的建筑声学知识,拾音技术基础知识,扩声技术以及基础的音响工程设计理念。以及音响工程领域的声学、电学、建筑声学知识,拾音制式、原理及其方法,扩声技术基础、调音技术,专业音响系统以及厅堂音质的设计方案。
●课程名称:录音技术 (72+72学时,4+4学分)
课程性质:专业限选课
课程介绍:录音技术是关于录音艺术专业的最基础的知识。通过课程的学习,培养学生对录音理念的掌握、录音设备原理的学习以及录音系统构建等。通过理论的学习启发动手能力,让学生在实际操作中有足够的基础知识支撑。使学生具备解决问题的能力,为后续课程打下坚实基础。教授传声器、调音台、监听系统、信号处理器、数字录音机、节目制作流程及其理念。要求学生科学、系统的在宏观上把握课程重点和难点;通过教学演示,让学生对录音设备在有一个直观的了解;随后进行教学实践环节的练习,锻炼学生的动手能力以及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课程名称:录音技术实操(72学时,2学分)
课程性质:专业限选课
课程介绍:掌握调音台的基本功能、周边处理设备及监听系统、数字录音机的使用方法等,熟悉所学的硬件设备,锻炼实际动手能力和实操能力。教授调音台、周边信号处理设备、监听系统及数字录音机等。在熟悉理论的基础上进行实操的练习,熟练运用声音记录设备和声音处理设备。注重学生从熟练的使用到灵活运用的转变,从实践中摸索使用的心得,提升学生自己的使用经验,归纳出对所有音响设备以及录音设备的使用理念,从而建立一套系统的使用理念。
●课程名称:录音软件实操(72学时,2学分)
课程性质:专业限选课
课程介绍:掌握数字录音软件的基本模块、系统构建,对音频剪辑的理念、方式、剪辑手段等熟练运用,能够独立运用NUENDO、CUBASE、PROTOOLS等国际通用音频软件,进行各类型节目、制作的声音处理,熟练掌握电脑数字音频处理功能、声音插件,并能熟练与录音硬件结合运用,为音乐录音、缩混打下良好基础。掌握CUBASE、NUENDO、PROTOOLS的系统构建、软件运用、声音剪辑、制作缩混。《录音软件实操》以录音软件课堂实操、演示、示范,以及声音处理方式、方法、手段讲授为主,鼓励学生提问,创造课堂上师生互动性。在行课中,利用多媒体手段,以录音软件实操示范,讲解声音编辑、声音处理、录音缩混等知识。让学生积极动手实操、训练,培养学生扎实的软件实操功底与软件运用方法。
●课程名称:音乐录音与缩混技术(72学时,2学分)
课程性质:专业限选课
课程介绍:通过音乐录音与缩混基础理论的学习,掌握音乐录制的特点与流程以及基本的录音工艺、拾音技巧、录音和制作技能,熟悉节目制作缩混的方法,各种效果的添加和运用以及母带处理等。
●课程名称:听音训练1、2(72+72学时,4+4学分)
课程性质:专业限选课
课程介绍:训练学生听音辨音能力,加强学生自身音乐素养,为音乐录音与缩混课程奠定基础。
●课程名称:视听作品赏析(72学时,4学分)
课程性质:专业限选课
课程介绍:训练学生对视听作品的理解能力,提高学生的视听艺术素养,为声音创作打下基础。
●课程名称:拾音技术训练(72学时,4学分)
课程性质:专业限选课
课程介绍:学习、掌握拾音技术的理念,明确拾音基本方法,熟悉拾音制式的运用方法和运用技巧,把握拾音距离、轴向夹角等因素对拾音的影响。
●课程名称:模拟系统构建实训(72学时,4学分)
课程性质:专业限选课
课程介绍:训练学生对模拟系统的扩声、录音理念的掌握,把握模拟系统的构建方法,明确模拟系统的操作技巧。
●课程名称:数字系统构建实训(72学时,4学分)
课程性质:专业限选课
课程介绍:训练学生对数字系统的扩声、录音理念的掌握,把握数字系统的构建方法,明确数字系统的操作技巧。
●课程名称:扩声技能训练(72学时,4学分)
课程性质:专业限选课
课程介绍:学习、掌握扩声的工作流程、把握扩声活动中拾音、调音、还放各阶段的调试以及工作任务分配,锻炼学生扩声技术的同时培养学生统筹能力。
●课程名称:综合文艺活动扩声训练(72学时,4学分)
课程性质:专业限选课
课程介绍:训练学生对于综合性文艺活动的扩声理念、系统搭建以及调音、扩声基本技能。
●课程名称:职业资格证书考核培训(360学时,10学分)
课程性质:专业限选课
课程介绍:针对音响师、录音师职业资格鉴定所鉴定职业标准,进行针对性考核培训,使学生获得音响师、录音师职业岗位所需的调音、扩声基本技能。
五、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
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主要是艺术实践、毕业实习、毕业演出、毕业论文等,都有相应的学分。声像工程技术专业的学生必须参加顶岗实习,完成实习报告。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学生不得免修、免考、否则不得毕业。
六、素质教育活动设计
构建科学合理的素质教育课程体系,充分利用必选课、公选课、名师讲座、第二课堂及课外活动等阵地,通过显性课程的实施与隐性课程的渗透,提升全体学生基本素养,提升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身心健康素质。
七、就业创新创业能力培养
(一)开设《大学生学业与职业生涯规划》、《大学生就业指导》等课程,引导学生认识自我、认识社会、认识行业、认识职业,树立职业意识,培养职业精神,并结合自身的特质和目标,科学、合理地规划学业与职业,提高学生的求职竞争力。
(二)通过开设创新创业基础课程(如《大学生创新创业基础》《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与提升》)和举办各类创新创业讲座,激发学生的创新创业意识,将创新创业思想贯穿学生专业学习全过程,提升大学生创业能力。
(三)通过校企结合的合作模式,工学结合,加强实习实训的技能培养,让实践教学和课堂教学相结合,激发动手实践能力,突出职业技能实用性和创新性,培育和孵化创新创业项目,在实践中提升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
(四)鼓励、支持学生学习多项专业技能,并参与行业资格资质认证,鼓励学生自主创业,参与各类创新创业项目、比赛活动。
八、毕业标准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读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考核合格,达到专业规定最低分,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并经职业资格鉴定所鉴定职业资格合格,获得相应证书(如:录音师、音响师),准予毕业,有学院颁发毕业证书。
九、教学环境与设施要求
(一)校内实践教学条件要求
1.校内教学场地及实训场所基本要求:训练场馆、琴房、电钢教室、多媒体教室、实验剧场、录音室等。
2.教学设备基本要求:训练场馆、教具齐全,音响、录音设备等演出设备完善。
3.信息网络教学条件:为专业教学、科研提供先进的信息化教学环境,能够实现教学管理信息化。
(二)校外实训基地的基本要求
声像工程技术(音响工程方向)专业实践教学和技能训练要求学生到学院相对固定的实训基地实习(正在建设中)以及选择合法经营、管理规范、实习设备完备、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具有健全的规章制度的校外实习单位实习。
(三)教材及图书、数字化(网络)资料等学习资源
1.优先选用反映当代声像工程技术、音响工程专业发展水平、特色鲜明,并能够满足高等职业教育培养目标要求的校本教材、规划教材;选用传统经典的实用教材用于教学。
2.拥有一定数量的声像工程技术、音响工程专业图书、刊物及音像资料库、多媒体网络课程等数字化专业学习资源。
十、专业教师任职资格与教学团队要求
(一)专业教学团队
生师比不高于13:1。由专任教师、行业人员组成专兼结合的双师型专业教学团队,其中兼职教师所占比例≥30%,有较高水平的专业带头人。
(二)师资任职资格及专业能力要求
1.具备高等职业教育理念,师德高尚,有较高教学水平和较强实践能力。
2.专任教师实践能力强,有多年声像工程技术、音响工程工作经验,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其中35岁(含)以下青年教师中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比例≥15%。
3.兼职教师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五年以上行业一线工作经历。
4.具有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20%。
5.专业课中双师素质教师≥80%,专业核心课程至少配备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以上的专任教师2人。
6.实践教学指导人员数量和素质能够较好地满足实践教学要求。
十一、实施建议
(一)教学评价、考核建议
1.凡教学计划规定开设的课程必须进行考试/考查;
2.建立“知识+技能+实践”的教学评价内容体系,突出项目成果评价。
3.以过程考核为主体,突出专业核心能力和学生综合素质的考核评价。
4.注重课程评价与职业资格鉴定的对接。
5.建立多元评价机制,加强行业、企业和社会评价
(二)教学管理
1.本专业实行学年制/学分制。
2.配备合理的专兼结合教学管理队伍。
3.具备较完善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
4.教学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
5.加强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管理,建立完善的实习实训管理制度。
6.实践教学比例一般应占教学计划总学时的40%左右
(三)人才培养方案的管理
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修订)实行学校、院(系)两级管理体制。二级学院教研室负责审议、修改人才培养方案;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批准人才培养方案;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是学校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修订)工作的责任人;教务处负责具体组织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修订)工作,教务处长是该项具体工作的责任人。二级学院院长和副院长(分管教学)是院(系)制定(修订)人才培养方案的责任人。
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修订)后经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批准并由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签名后即成为本专业学生培养的法规文件,二级学院(系、部、中心)及其他教学单位必须根据人才培养方案落实每一门课程的教师、大纲、教材,安排好各教学环节,并以此进行教学管理。人才培养方案中设置的课程和环节名称、编号、学时及开课学期等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学校同意不得随意变更。
在人才培养方案实施过程中,因社会发展、技术进步等原因导致人才培养方案有改变时需由开课单位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向教务处提交人才培养方案调整方案,教务处审核后呈报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经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院长办公会批准后方可执行;因社会发展、技术进步和教师流动导致个别课程停开,或增开个别课程,需由开课单位向教务处提交申请,经教务处审核并呈报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批准后方可执行;因教师外出进修或生病等原因导致课表调整时,需由开课单位向教务处提交申请,经教务处审核并呈报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批准后方可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