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文化艺术职业学院院系二级教学督导工作制度

作者:jiaowuchu 来源:云南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发布时间:2015-03-27阅读:18627


为了进一步加强校风、教风和学风建设,强化教学管理,深化教学改革, 疏通教学质量信息交流渠道,学院进一步推行教学督导工作制度,充分发挥行之有效的监督和调控作用,使我院的教育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促进我院的教育教学各项工作更上一个新台阶,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系(部、中心)督导组

1、系(部、中心)督导组的组长:各系(部、中心)教学督导组设组长一名,全面负责本系(部、中心)的教学督导工作,由主管教学的系(部、中心)正或副主任、或具有高级职称和具有丰富教学经验(从事教学工作在十年以上)的教师、具有高级职称的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担任。

2、系(部、中心)督导组成员的选拔条件

系(部、中心)教学督导成员一般由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良好、熟悉教学规律,为人正直、思想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有一定群众威望的系(部、中心)主任或副主任、教研室主任;具有高级职称和具有丰富教学经验(从事教学工作在十年以上)的教师;具有高级职称的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或具有十年以上教龄、副高级以上职称的退休教师组成。

3、系(部、中心)督导组成员的人数:按本系(部、中心)总人数(含外聘教师)的20% 25%的比例选拔。

4、任期:教学督导成员由各系(部、中心)聘任、颁发聘书,聘期一年、可以续聘。

二、系(部、中心)督导组工作的主要职责和任务范围

系(部、中心)督导组工作的主要职责是:

常规性、基础性地进行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全面了解本系部的教学质量的情况,进行微观管理,规范执行学院的教学督导制度和工作流程。

系(部、中心)教学督导组对本系(部、中心)的教学工作进行检查、督促、指导、评议和调研,及时掌握教学第一线动态,反映本系(部、中心)师生对教学工作和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和要求,为学校改进教学工作提供依据。

具体如下:

1、对教师教学效果进行随机评价。系(部、中心)督导组通过开展听课活动,就所听课程的教学内容、方法、手段、效果进行评价,同时指出授课教师在授课过程中的主要优点和存在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每次听课后,都应填写《云南文化艺术职业学院教学质量同行评价打分表》和《系(部、中心)督导组听课意见反馈表》,将评价意见及时反馈给授课教师,并由授课教师签名确认,评价意见将作为评价教师教学质量和效果的重要依据。

2、在听课评议的基础上,系(部、中心)督导组应把工作范围扩大到实验实习教学、课程设计、毕业论文(设计)等实践教学环节的督导。

3、对督导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深入调查研究,并及时向院督导科、学院领导及有关部门提出改进意见或建议。

4、及时向学院或系(部、中心)推荐课堂教学效果突出的教师,以便学院和系(部、中心)组织观摩教学。

5、发挥”“”“的作用,加强对青年教师的指导,使之早日掌握教学技能和教学规律。

三、系(部、中心)督导组的工作任务:

1、每学期初提交系的(部、中心)教学督导工作计划和具体的听课表,学期末向院督导送交工作总结;

2、每学期第二周开始,在全校范围内随机听课,系(部、中心)督导组成员每人每学期听课一般不少于10节。组织开展听课、评议和反馈;

3、为新教师配备指导教师,制定指导计划,并进行指导;

4、组织每学期的期中教学质量调查学生座谈会;

5、按照《系(部、中心)督导组教学督导工作流程图》进行操作;

6、每月的5日提交上月的《系(部、中心)督导组教学质量评价与监控月报表》;

7、不定期召开碰头会,商讨和交流听课情况,提出工作改进建议。

8、不定期组织学生和教师座谈会,了解广大师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向学院、系(部、中心)和相关职能部门反馈信息和提出建议。

9、做好每学期的每四周一次的学生信息反馈工作,填报《教学质量学生信息反馈汇总报表》(四周一次);

10、组织期末教师教学质量学生评价与调查工作。

四、教学督导工作内容

1、以听课为主要形式,了解教师备课授课、辅导答疑、批改作业、指导实践、组织考核等各教学环节实施情况,检查教师教学过程、教学方法、教学内容是否体现高职教育的特色,是否体现现代教育方法的运用,是否有利于培养目标的实现。

2、参与教育教学研究、教育教学改革研讨,参与学科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实训基地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以及图书资料建设等研讨工作,提供意见和建议。

3、深入教学第一线,了解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情况,了解系部的教风及学风建设情况,了解教师教学工作情况以及执行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规范》等有关规章制度的情况。

4、教学督导组集体讨论研究学年、学期督导工作任务,每学期制定督导工作计划,学期初召开工作布置会,学期末召开工作总结会,其间不定期召开有关专题会。

5、院、系(部、中心)督导组听课一般不事先通知,可以在课后就教学问题与被听课教师进行交流。

6、教学督导组成员集体听课后的评价意见,须经督导组集体讨论后方可向被听课教师反馈。

五、其它

1、学院按学期为督导组成员发放一定的工作酬金。对贡献突出的督导员给予一定的奖励。

2、各系(部、中心)及全体师生对教学督导组的工作要给予支持和配合,及时准确地为教学督导组提供所需材料。
    
3、本制度经院党委讨论批准后,自2010830起开始实施,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