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准确地了解我院毕业生就业质量和社会对人才需求的情况,为学院教育教学改革提供详实、完备的参考意见,使我院就业管理工作走向科学化、制度化、系统化,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建立健全毕业生跟踪调查制度,是实现完善办学特色,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的必然要求.毕业生的质量不仅关系到学院的教育质量、信誉和知名度,更重要的是社会衡量学校办学好坏的标准。建立毕业生跟踪调查制度,目的是通过了解我院毕业生,在走向工作岗位后的思想品德状况,专业技能情况,专业知识运用等各方面能力培养的发挥情况,适应工作程度,对学院教育教学工作意见、建议等内容,达到了解我院教育教学质量水平,及时调整专业设置和课程体系,有针对性地改进我院教育教学工作。其宗旨是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地了解情况,反映情况,为学院教育教学的改革提供真实、可靠的反馈信息。
通过调查了解用人单位对我院毕业生思想状况和工作表现等情况,跟踪学院教学和管理的效果,检验办学的整体水平,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素质的培养要求,为进一步改革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提供依据,推动学院的改革和发展顺利进行。
二、调查内容:
1、毕业生在工作单位的工作态度、敬业精神。
2、毕业生的工作能力和创新能力。
3、毕业生对知识应用能力与所学专业的评价。
4、毕业生对学校教学与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5、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综合评价。
6、用人单位对学校办学的意见和建议。
7、先进典型事例与材料。
三、调查范围:
每届毕业生跟踪调查三年,每年调查一次,第一次调查覆盖率要达到毕业生人数50%以上,第二次调查覆盖率要达到毕业生人数30%以上,第三次调查覆盖率要达到毕业生人数20%以上。
四、途径和方法:
学院每年由就业工作处、各系主管学生工作书记、辅导员等组成的调查组进行分片调查,重点是走访毕业生比较集中的地区和行业及用人单位;同时各系、部要采取相应的措施,把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并使之制度化。
五、调查形式:
调查形式可采取召开毕业生座谈会、由毕业生本人填写调查表、走访用人单位、网上调查和电话调查等多种形式。毕业生本人填写调查表要求填写内容详细、时间具体,并加盖单位公章(可用传真从用人单位发回学校)。如果采取走访调查,必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如果采用电话调查形式,调查表上要求注明此调查是采取电话调查,负责调查的人员要在调查表上签字确保调查内容详细、真实。电话调查数量不能超过调查总数的20%。
六、责任部门及职责:
毕业生跟踪调查,是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的继续和深入,此项工作由学院就业工作处牵头,日常工作由学院就业工作处负责,各系、部主管学生的领导负责本系毕业生的跟踪调查及反馈。
(一)学院就业工作处职责:
1、根据学院整体发展需要制定毕业生跟踪调查制度。
2、确定调查时间、内容、方式等具体事宜。
3、对各系、部毕业生跟踪调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掌握学院毕业生就业情况,整理毕业生跟踪调查报告,为学院教育教学改革提供意见和建议。
(二)各系、部就业指导小组职责:
1、各系、部在了解毕业生具体工作单位的基础上,每个专业选择毕业生相对较多的用人单位,作为毕业生质量评价的基础和基本信息来源。
2、了解毕业生在工作单位的思想品德、专业技能、知识运用等各方面情况,能否在实践工作中充分发挥在校所学的知识;能否在基层中用得上。
3、根据《云南文化艺术职业学院毕业生调查表》所反馈的信息进行统计,并以书面形式提出关于教育教学改革的意见和建议报送就业工作处。
七、时限要求:
每年3月1日至9月20日为学院毕业生调查时间。系、部9月30日前完成毕业生调查报告上交学院就业工作处,就业工作处10月30日前以各系的毕业生调查信息反馈为基础,形成书面汇总材料上报学院。
八、调查结果汇总和利用:
重视毕业生跟踪调查的信息反馈、收集整理、分析总结并撰写调查报告。每次调查结束后,根据毕业生及用人单位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召开专题会议,提出整改措施,促进教学及学生管理工作,提高办学质量和效益。毕业生跟踪调查,不仅需要我院各系和相关各部门的辛勤工作,同时更需要各用人单位的大力支持和通力协作。各相关部门领导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并把此项工作纳入部门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组织实施,并注意总结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逐步改进和完善此项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