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文化艺术职业学院校本教材评审细则

作者:keyanchu 来源:云南文化艺术职业学院科研处发布时间:2015-04-08阅读:13167

校本教材的建设是学院专业建设和课程开发的重要手段,为促进学院教学科研工作的发展,保证校本教材和立项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高效性和透明性,充分调动广大教科研人员的科研积极性,特制订《云南文化艺术职业学院校本教材评审细则》。

一、评审工作的基本原则

(一)公开、公正、公平原则

质量优先,兼顾公平,增强评审工作的规范性、科学性和公开性,课题评审委员严格遵守保密纪律,确保评审活动和评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二)权威、高效、科学原则

坚持教科研的研究质量与学术品味,确保评审过程与评审结果具有较高的权威性;精心组织、合理安排、科学实施、严格管理,努力提高评审工作的效率,保障校本教材评审工作的有效圆满完成。

二、会评标准

根据《云南文化艺术职业学院校本教材评审办法与标准》,制订了以下会评标准:

(一)专家网评100分,以教材立项主要环节为评审标准,在教材立项评审表上打分。

(二)专家汇评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由主编进行3-5分钟陈述,专家提问,第二阶段专家汇评,提建议并进行无记名投票。

(三)科研处根据专家网评、汇评结果,结合学院学科建设发展需要确定通过的教材项目,并报院长办公会审批立项。

三、评审工作主要环节

(一)为体现学术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评审采用教材申报书审评方式,凡是校本教材主编的人员,一律回避,不得参与专家组。

(二)评审委员会委员坚持评审原则,确保评审的公平性和学术性,对校本教材项目进行网评及汇评投票。

(三)科研处负责综合、归纳教材评审的实质性意见,统计、综合评审结果,填写《校本教材评审投票表》,确定评审结果。

(四)评议结果提交院长办公会审批,公示。

(五)科研处下达校本教材立项通知书,划拨经费。

(六)对确有重要学术价值和实践意义的校本教材,科研处负责组织推荐申请为省、市(厅)级规划教材。

四、评审的信度保证

公布评审结果之前,评审委员会任何成员都不得向外泄露评审情况及结果,评审组人员应回避本人申请或参与的校本教材的评审。

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回避和异议制度,部门和个人对公示的结果持有异议,可在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科研处报告(异议材料须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科研处对异议情况及时进行核查,并做出相应处理。对不符合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云南文化艺术职业学院科研处

201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