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文化艺术职业学院领导听课制度

作者:jiaowuchu 来源:云南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发布时间:2015-03-27阅读:19924


切实掌握和了解教学第一手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和研究问题,是有针对性地开展教学改革,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根本前提。为保证领导听课,使各级领导更好的了解学院教学情况及存在的问题,使领导听课评教制度成为学院日常教学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现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制定领导听课制度如下:


一、听课的目的


主要是对我院的教学起到监测、引导、鉴别和促进作用。在于了解各系(部)和教师课堂教学的实际情况,保证教学计划与教学目标的实现,在于通过不断的反馈与调节,使教学工作和教学管理工作逐步接近具体的教学目标和教学管理目标,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管理效能,在于得到各系(部)之间,教师之间教学情况的优劣高低的比较情况,促进各系(部)认真抓好教学工作,促进教师做好教书育人工作,为系(部)评优和教师评优提供相应的、可靠的依据,在于从听课中获得教学一线的随机信息,为教学改革和出台相应的管理措施掌握第一手材料。


二、听课的主要任务


是直接考察各系(部)的教学管理状况,直接考察教师的教学态度、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敬业精神和治学精神,考察教师的教学业务水平、教学方法、教学效果和教学进度执行情况,考察学生的学习纪律、学习态度和学习效果,帮助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三、听课的范围


教师的课堂教学、艺术实践教学、专业课期末或结业考试等。


四、听课人员


1、院级党、政领导;


2、教务处正、副处长,各系党、政领导;


3、学院教学督导组成员;


4、教研室主任。


五、听课数量


1、院级领导每学期不得少于4节。


2、教务处、各系领导不得少于6节。


3、教研室主任不得少于8节。


4、学院教学督导组成员不得少于10节。


六、职责要求


1、听课人员所听课根据课表自行选定,听课后必须认真填写《云南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听课记录表》,该《记录表》按课程性质不同分为理论课实训课(专业课)两大类,请加以区分并采用合适的表格。


2、学院领导、教务处领导、教学督导的《听课记录表》由教务处发放,听课结束并填写完毕后于学期结束前交回教务处。


3、各系领导及教研室主任的《听课记录表》由各系发放,听课结束并填写完毕后于学期结束前由系主任负责检查并将统计结果报教务处。


4、听课人员应根据教学进度,听课时间相对集中在学期初、期中、期末这三个阶段进行,以配合学院相关教学管理工作的整体开展,听课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应及时与教务处联系以便处理。


5、听课人员必须把听课评教作为自己的工作职责来认真履行,听课前要安排好自己的工作,听课时要尊重教师,遵守课堂纪律,听课时不迟到、早退。


6、听课评教制度作为每位听课人员履职考核的内容之一,并把有关人员是否履行听课职责作为考察干部是否深入教学第一线抓教学中心工作,是否贯彻群众路线,搞调查研究的依据之一,每学期的领导听课评教情况,其统一结果由教务处以适当形式通报。


七、学院、教务处领导每学期须深入到各系调研。

    八、本《制度》的解释权和修订权属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