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文化艺术职业学院考场规则

作者:jiaowuchu 来源:云南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发布时间:2015-03-27阅读:16118


1、学生应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按监考教师要求就座。开考后迟到30分钟者,取消该课程的考试资格,按缺考处理,开考后30分钟内学生不得退出考场。

2、学生必须携带学生证等有效证件,并把证件放在桌子角上,以备监考教师查对。

3、闭卷考试时,学生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任何书籍、笔记本、复习提纲、纸条、报刊杂志和通讯工具等,已带入考场的,发卷前应按监考教师的要求放在指定的位置上,否则,开考后一经发现,一律按作弊处理。

4、监考教师统一发放答卷纸和草稿纸,学生不得擅自用其它纸代替。考试中如有问题,须举手示意,征得监考教师同意后方可提问。

5、学生应做好考前准备,一般情况未经监考教师批准,考试时学生不能出入考场。

6、学生领到试卷后,须写上专业、班级、学号、姓名。独立完成试卷,字迹工整清楚,考试中不准交头接耳,相互暗示,偷看,不准翻阅书籍、资料、笔记本等,不准代答、代考和传递试卷、纸条等。不得与外部进行任何形式的通讯与联络。凡通过非正常途径答卷的一切行为,都以作弊论处。对作弊的学生,监考教师有权停止其考试,没收试卷,令其退场。

7、考试时,学生不得随意起立、走动或做与考试无关的事情。禁止吸烟,保证考试的安静和清洁。

8、开考3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退场。提前答完试卷的考生,要将试卷和草稿纸一并交给监考教师,立即离开考场,并不准在考场外逗留、谈话和议论,以免影响其他同学考试。

9、考试结束时间一到,学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试卷和草稿纸翻面放在桌上,待监考教师收完试卷后退场。继续答卷,拒绝交卷者,其试卷作废,该门课程成绩以零分计,并按作弊论处。

10、监考教师是考场纪律的主要执行者,学生必须服从监考教师的管理,学生有权监督不负责任,玩忽职守的监考教师,并可在考试结束后向考点办公室或教务处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