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度 全国职业教育科研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keyanchu 来源:云南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发布时间:2018-03-19阅读:14102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精神,充分发挥职业教育工作者和研究人员在职业教育科研中的作用,以优秀的科研成果引领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形成一批符合中国制造2025、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互联网+职业教育、“一带一路”核心区建设等国家重大战略发展需要的具有指导职业教育工作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应用成果,全国职业教育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开展2018年度全国职业教育科研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分类

2018年度职业教育科研规划课题分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

(一)重点课题。研究发展现代职业教育亟需破解的重大难题。课题成果具有较强的理论性、普遍性、针对性,可以为全国职业教育发展提供决策依据。

(二)一般课题。研究职业学校建设与管理、专业布局与调整、教师队伍建设、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校企合作、产教融合、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问题。课题成果具有一定的理论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二、申报要求

(一)重点课题主持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课题组成员原则上不超过7人(含课题主持人)。

(二)课题选题主要以《2018年度全国职业教育科研规划课题选题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见附件1)为依据。该《指南》为申报提示选题方向和参考研究范围,申报者可结合实际自行设计课题名称和研究内容。对《指南》未涉及的课题,申报者认为具有理论和实践价值的也可申报。

(四)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课题申报主持人为在职教师即可申报。

三、申报表填写要求

(一)每个课题只限报一名负责人,申报表须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二)课题完成时限原则上为2018年11月20日。

(三)本年度立项课题的最终成果应为研究报告。

四、课题资助

重点课题设重点资助、重点自筹;一般课题经费自筹。鼓励课题所在单位根据课题研究需要配套研究经费。

五、其他要求

(一)各省、市地职业学校要高度重视职业教育研究工作,动员相关人员积极开展相关课题申报。课题立项后,课题负责人要按照研究目标和完成时限,组织课题组成员保质保量完成研究任务。

(二)全国职业教育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课题申报情况,组织开展立项评审,及时公示评审结果,公布立项课题名单。对按时完成研究任务的课题开展结题鉴定和成果认定。

六、成果评奖

本年度立项课题的最终成果(研究报告)将参加2018年度全国职业教育优秀成果奖的评选,经评选后分别颁发一、二、三等奖优秀成果奖证书。

七、申报时间

(1)申报起止时间:自2018年1月15日起开始受理申报,申报截止日期为2018年3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

(2)材料报送要求:课题申报书一式3份,同时提交申报课题一览表一份,加盖单位公章报送,同时均要报送电子版。

八、第三方评价

本课题申报实施第三方评价,委托世界智库(北京)自然科学研究院组织专家评审、成果鉴定、申报咨询、证书邮寄等工作。

联系单位:世界智库(北京)自然科学研究院山东分院

联 系 人: 张老师

联系电话:0531-66669767  66669768

 

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十路20637号460办公室

邮政编码:250001

电子邮箱:gov_abc@126.com

网站:www.v-gov.cn(中国科学与人文网)

附件:1、2018年度全国职业教育科研规划课题选题指南

2《全国职业教育科研规划课题申报表》

 

 

 

 

                         全国职业教育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