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文化艺术职业学院院、系两级教学管理规定

作者:jiaowuchu 来源:云南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发布时间:2015-03-27阅读:20194


一、总则

1、指导思想

根据学院、系两级分级管理,以系为主体的指导思想,理清教学管理层次,明晰院、系(部)两级教学管理的职责,积极推进教学管理制度改革与创新,逐步使教学管理中心下移,建立符合我院实际的教学管理制度。

2、教学管理的基本内容

教学管理一般包括教学计划管理、教学过程管理、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以及学科、专业、课程、教材、实习、实践教学基地、教学管理制度等教学基本建设的管理。

3、教学管理的基本任务

教学管理的基本任务是:研究教学及其管理规律,改进教学管理工作,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建立稳定的教学秩序,保证教学工作正常运行,研究并组织实施教学改革,努力调动教师与学生教与学的积极性。

二、教学管理组织系统

1、建立院、系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

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由直接从事教学,有丰富教学工作经验的教师和懂得教学工作,有管理专业的教学管理人员组成,研究和决定教学管理工作中的一些重大问题。

2、建立、建全学院、系教学管理机构

教务处是学院管理教学工作的主要职能部门,系部在教务处的指导下,负责各系的教学管理工作。随着形势的发展和工作需要,学院应采取措施,加强教学管理队伍建设,保证教学工作稳定运行,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

系部管理实行系主任负责制,分管教学的主任或副主任主持日常教学工作。系部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是各系(部)教学管理工作的研究、咨询机构,定期研究教学工作并向系主任提出有关建议。

各系部配备一名教学秘书及相应管理人员,在系主任的领导下,处理日常教学行政工作并从事教学状态、查课、质量信息、考勤等经常性调查了解工作。各系要采取措施,提高教学秘书的综合素质和管理水平,逐步改善教学管理的环境和条件。

各系部教研室是按各系学科、专业或课程设置的教学基层组织,其主要职能是完成教学计划所规定的课程及其它环节的教学任务、开展教学研究等,具体内容参照云南文化艺术职业学院[2006]3号文《教研组工作制度》执行。

3、建立督导制度

学院实行督导制度。学院督导组成员由院长聘任,委托教务处负责组织管理。学院督导组依据教学督导工作条例,对全院教学工作的检查、督导,具体事宜参照云南文化艺术职业学院[2006]3号文件之学院督导制度执行。

三、教学计划管理

1、教学计划是学院保证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规格的重要文件,是组织教学过程,安排教学任务,确定教学编制的基本依据。教学计划一经确定,必须认真组织实施。

2、学院提出制定教学计划的实施意见和要求,各系部负责制定教学计划方案,经教务处组织学院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审定,主管院长审核签字后下发执行。

3、审定后的教学计划由各系(部)组织实施,教学计划所列各门课程、环节的名称、学时、开课学期、考核方法等均不得随意改变,执行过程中需要调整时,向教务处提出申请,经论证、批准后方可执行。

四、教学过程管理

1、教学过程管理

教学过程管理是按教学计划实施对教学活动最核心、最重要的管理,它包括以教师为主导,以学生为主体,师生相互配合的教学过程的组织管理和以学院、系部教学管理部门为主体进行的教学行政管理。其基本点是全院协同,上下协调,严格执行教学规范和各项制度,保持教学工作稳定运行,保证教学质量。

2、课程教学大纲的制定和管理

学院负责制定教学大纲的原则规定,各系(部)组织有关教师编写,经各系(部)相继认定,经学院批准后,方可实行。

3、课堂教学环节的组织管理

课堂讲授是教学的基本形式,各系部的任务是:

组织任课教师认真研究讨论教学大纲,选用与大纲相适应的教材及教学参考书,认真填写教案,开展教学观摩活动。

组织任课教师研究教学方法,根据艺术院校的专业特定,注重对学生思维方法和专业技艺的训练。

随着学院硬件的逐步改善,积极开展多媒体教学等现代教育技术的应用,扩大课堂教学信息量,提高教学效益。

4、实习、实践性教学环节的管理实践

实习、实践性教学是教学过程中的一个极其重要的教学环节,特别是艺术职业院校学生的舞台实践演出,是锻炼、检验、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的重要环节,各系负责制定实习、实践性教学环节的教学计划,以及实习、实践性教学的组织与管理,并严格考核,学院负责实习、实践教学运行的检查。

5、日常教学管理

学院教务处根据专业教学计划,负责将每学期教学任务下达到各系,对各系(部)教学秩序进行检查,制定期中教学检查意见并组织实施。

各系(部)负责教学任务的落实或外聘教师,对本系教学秩序进行经常性检查,组织期中、期末教学检查,对调、停课申请严格把关,每学期放假前一周,把下一学期的教学计划及任课教师安排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

6、成绩和学籍管理

学院负责全院学生成绩汇总,制定本院的学籍管理办法,审查学生学籍变动申请并发文公布,负责汇总学生注册情况。

各系部负责督促所属教师按规定时间提交学生成绩,并将原始成绩单存档;根据学籍管理办法负责每学期办理学生注册手续,根据需要,提出学生学籍变动申请,及时对所属学生提出处理意见。

五、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

1、教学工作评价

学院负责对各系(部)的教学与教学管理工作进行评估,每年度一次,根据评估结果分类评奖。

各系(部)对所属教师、教研室评估考核,每年度一次,根据评估结果奖优罚劣。

2、教学质量评价与管理

教师教学质量评价主要包括:学生评价、领导评价、督导组评价、同行评价等。

学院负责学院领导、教务处领导、教学督导和学生评价标准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对评价结果汇总,将有关问题及时通报给各系部。

各系负责系领导及教研室同行评价标准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并协助教务处做好督导组评价、学生评价。

各系(部)负责各系听课情况汇总,并及时解决评价中发现的问题。

3、考试管理

学院负责考试工作实施细则的制定和修订;全院文化基础课和基础理论课程,在学期末由学院统一安排时间,用一周时间进行考试,统一组织管理。

除学院统一组织考试的课程外,专业课程的考试由各系部进行管理组织。考试前应对监考人员进行培训和召开学生动员会,严肃考风考纪。

六、教学基本建设管理

1、专业建设

学院负责专业建设的总体规划的制定,根据各系新增专业申报情况负责向省教育厅进行新专业申报、特色专业的申报、建设检查、评估。

各系部根据学科和社会发展,适时进行专业、专业方向、培养目标和教学内容的调整,负责专业建设的具体实施。

2、课程建设

学院负责课程建设的规划,组织检查和评估。

各系部负责课程建设的具体实施。

3、教材管理与建设

学院负责专业教学计划设置课程使用教材质量的审核、检查,负责自编教材的审定、出版资助及评优。

各系(部)负责组织教研室及任课教师选订高质量的教材,确保教材质量。

4、实验室、工作室建设(含非艺术类专业)

各系(部)根据专业建设需要,制定实验室、工作室建设规划,经专业论证后报学院审批,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实验室、工作室的日常运行管理和实验室、工作室细则的制定,确保实验室安全。

学院负责实验室、工作室建设的整体规划,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仪器设备的采购、评估检查。

5、实习、实践教学基地建设

各系(部)根据学科和专业建设的需要,拟定院内外教学基地建设规划,并经专家讨论后报学院审批,批准后组织实施。

学院负责实习、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协调管理,检查评估。

七、本管理规定修订、解释权在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