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云南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委员会开展“清廉学校”建设实施方案
为坚定不移推进学院全面从严治党,根据《中共云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云南省监察委员会关于开展“清廉云南”建设活动的通知》(云纪发电〔2021〕2号)、《中共云南省教育工委关于印发“清廉学校”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教工委发〔2021〕21号)要求,努力在学校形成崇清敬廉的风气,积极培育和践行以清为美,以廉为荣的价值观,决定在学院开展“清廉学校”建设工作。
一、目标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委十届十一次全会和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切实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以“崇清敬廉”为主题,以党员、干部、师生和家长为对象,以传播清廉价值理念为核心,以校风教风学风和师德师风为抓手,以作风建设为保障,集成清廉思想、清廉制度、清廉规则、清廉纪律、清廉文化等要素,统筹推进校园润廉、干部勤廉、教师清廉、学生崇廉、家庭守廉“五廉一体”工程,推动全校政治生态修复净化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向全领域深化,为学校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方法措施
(一)实施“清明行风”建设工程
1.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党委统一领导,各基层党组织齐抓共管。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牢牢把握全院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国民教育体系。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选人用人标准,健全选人用人机制,匡正选人用人风气,突出政治标准、清廉导向。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压实全面落实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责任单位: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各基层党组织)(责任部门中列为第一的部门为责任落实牵头部门,此后同义)
2.筑牢清廉建设的思想基础。把思想建设作为“清廉学校”建设的基础工程,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长期主题,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规范“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主题党日和党风廉政建设分析等制度,抓实理论中心组学习,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和战斗性。(责任单位:组织部、宣传部、思政部、各基层党组织)
3.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严格“三重一大”民主决策,深化学院党务政务信息公开,使教育决策在阳光下运行。坚持把维护教育公平、提升育人质量、保障人民群众受教育权利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推进教育“放管服”综合改革,细化服务清单,规范服务事项,优化服务程序,创新服务模式。加强党员、干部和师生的法治宣传教育,推广“法治微课”,加强合法性审查,规范性文件和重大教育决策必须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责任单位:办公室、宣传部、教务处、工会、各基层党组织)
4.持续推进学院作风建设。学院各级领导干部带头落实联系调研基层工作制度,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推动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及时回应师生员工关切,不断解决热点、难点问题。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持以上率下,把清廉行风落实落小落细。加大通报和督查力度不断改进文风、会风和工作作风,坚决反对官僚主义、形式主义。(责任单位:办公室、组织部、各基层党组织)
5.开展违规违纪问题专项整治。开展学校不担当、不作为、不落实问题专项整治。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严肃查处顶风违纪“四风”问题和各类违规违纪行为,及时发现查处在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的违纪违法问题,重点整治教育乱收费、学校违规办学、教师有偿补课等行为,严肃查处招生考试、工程建设、物资设备采购、服务外包、科研经费管理、合作办学、校办企业等方面腐败问题,以及教育民生资金虚报冒领挪用、索取回扣、发放不公和学术不端等问题。(责任单位:纪检处、财务处、后资处、招生与合作交流处、教务处、学生处)
6.持续深化“一把手”监督专项整治。深入总结学校党政领导班子“一把手”监督专项整治工作典型经验,细化学校党政“一把手”监督工作措施,巩固提升专项整治成果,在学校实施“一把手”监督专项整治行动,紧紧围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遵守党纪党规、规范用权、落实“三重一大”、严把选人用人、重大事项报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严格执行有关规定等方面,强化制度建设和日常监督,推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责任单位:纪检处、办公室、组织部、各基层党组织)
(二)实施“清净校风”建设工程
7.推动清廉学校建设与基层党建深度融合。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学校工作各方面各环节。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校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全面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健全完善院(系)议事决策制度,加强合作办学、校外办学等党的建设,持续深化教育部党建“双创”和我省高校“一流党建”创建。把清廉教育融入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全过程,提高在青年师生、高层次人才中发展党员的质量,推进清廉教育与育人工作融合、与教育教学融合、与学校改革发展融合。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讲廉政党课、开展廉政提醒谈话等制度。(责任单位:组织部、宣传部、纪检处、人事处、教务处、各基层党组织)
8.全面提升思想政治工作质量。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落实“为人民服务、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服务、为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要求,把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育人导向贯穿办学治校全过程,切实增强师生员工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全面推进“三全育人”综合改革,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政课改革创新,推进思政课一体化建设。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深化“守初心,担使命,学榜样、创一流”主题教育成果。(责任单位:宣传部、思政部、各基层党组织)
9.不断提高学校治理能力和水平。推动落实学校依法治校主体责任,健全以学校章程为统领的现代学校制度,深化“阳光校园”建设工程。健全“三重一大”事项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完善学校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加强廉洁风险排查,完善招生考试、师德师风、职务评聘、人才引进、干部选拔、经费使用、物资采购、合作办学、基建后勤、对外投资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和程序办法。畅通师生员工参与民主管理、监督的渠道,以党务、校务信息公开推进“清廉学校”建设,重点公开师生关注的招生入学、学生资助、人事招聘、评先评优、食堂管理、教学质量等信息。大力推进校园法治文化建设。推进校内政治巡察和审计全覆盖。(责任单位:办公室、组织部、人事处、财务处、后资处、教务处、学生处、招生与合作交流处、各基层党组织)
10.不断优化学校管理和服务。坚持教育管理与服务相结合,坚持寓教育管理于服务之中。转变管理理念,减少审批事项,增加服务项目,提高服务水平,不断提高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对学校管理和服务的满意度。深化高校学生事务中心建设,拓展“互联网+”服务。按照“最多跑一次”要求优化管理和服务,切实减轻广大教师、学生、家长的办事负担。(责任单位: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处、信息技术中心、各基层党组织)
11.深入推进“清廉文化”进校园。努力把“清廉文化”渗透到丰富多彩的校园环境布置和文化艺术活动中,充分运用校园网、主题班会、学生社团等活动平台,发挥思政课主渠道作用,使清廉文化走进课堂、浸润校园、滋养心灵。把清廉文化作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重要内容,融入校园日常生活,让师生在日常学习生活中体悟清正廉洁之风,通过丰富多彩的清廉文化活动,让清廉意识从小植根于学生心灵,培植崇清敬廉好学生。充分挖掘校史校训校标校徽校友中的清廉意蕴,教育引导学生崇廉尚洁。加强学校周边环境治理,防止校外不良文化向校园渗透。坚决防范和抵御各类非法传教渗透活动。(责任单位:宣传部、思政部、学工部、团委、各基层党组织)
(三)实施“清正教风”建设工程
12.严格教师从业标准。推动落实中央和我省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有关意见,严格落实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引导广大教师始终牢记人民教师的神圣职责,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不断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道德修养、业务素质和教学水平,争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深化教师教育改革,从源头抓起,培养教师清廉从教的品质。广泛开展向张桂梅、朱有勇等先进典型学习活动,深入打造“张桂梅思政大讲堂”,营造学先进、赶先进、争先进良好氛围。(责任单位:人事处、宣传部、教务处、各基层党组织)
13.完善教师学习和培训机制。全面推行教师集中政治学习制度,使全体教师熟知全面从严治党和“清廉学校”建设要求。教师每周开展1次集中学习、每月开展1次党的创新理论学习。加强教师法治教育,全面提高教师依法执教的意识与能力。按照规定要求配备建强专职党务干部和思政队伍,推进“课程思政”和“课程德育”建设,让教师做好学生成长的引路人。(责任单位:宣传部、组织部、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处、各基层党组织)
14.引导教师规范自身言行。加强教师工作部建设,扎实开展教师政治把关、理论学习、培养培训、实践锻炼、师德师风建设。引导各级各类教师按照“学为人师,行为世范”要求,自觉维护教师清廉形象,保持清廉作风,使清廉教风成为无声教育。严守课堂讲授纪律,严守职业道德规范,严守学术道德诚信,平等公正对待每一位学生。自觉抵制有偿补课,杜绝利用职务之便牟取私利、损害学生。(责任单位:人事处、教务处、各基层党组织)
15.完善教师管理监督机制。加强教师管理和考核,把清廉要求落实到教师日常管理、监督和考核中。充分发挥督导督学、学生反馈、社会监督作用,把教育管理服务对象的评价作为教师考核的重要内容。深化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对不合格教师严格执行暂缓注册和不予注册规定。严肃惩治教师发表不当言论侵害学生身心健康、收受学生礼品礼金、学术不端、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和其他丧失教师职业道德、违反科学精神、诚信要求的行为,坚决清退严重违背师德师风要求、发生教育腐败行为的教师。紧盯毕业季、考试季等,集中开展师德师风专项检查。坚持对师德失范行为“零容忍”,在各类教师评价考核和聘任中全面实行违反师德“一票否决制”。建立师德失范曝光平台和定期通报制度,全校公布查处的违规违纪案件。开展以警示教育为主题的师德师风教育,以案释法,以案促建。(责任单位: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处、纪检处、各基层党组织)
16.落实尊师重教机制。完善教师绩效工资制度,使绩效工资充分体现教师的工作量和实际业绩。努力解决教师实际生活困难,使其全身心投入工作。每年评选表彰奖励一批优秀教师。(责任单位:人事处、各基层党组织)
(四)实施“清新学风”建设工程
17.落细落实学生廉洁教育。坚持德育为先,不断加强和改进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常态化开展党的创新理论“校园巡讲、网络巡礼” ,不断推动理论武装走深走实,引领学生感党思、听党话、跟党走。把清廉文化、奉献文化、守纪文化、礼仪文化等融入德育和思想政治理论课程,使清廉理念入耳、入脑、入心入行。加强学生理想信念教育、基础道德教育、传统美德教育、法制宣传教育,培养学生正确价值观念和高尚道德情操。加强日常行为规范培养教育,养成尊重规则、正直无私、抵制诱惑、自律自强等良好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责任单位:学工部、团委、各基层党组织)
18.严格学业管理。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标准、专业标准、人才培养标准等教学质量标准,引导广大教师对标教学,提高质量。加强学生学业诚信教育和管理,做到不说谎、不抄袭、不作弊。严格学业要求,严格考试管理,严肃处理考试作弊行为。建立健全学业预警和退学制度。对无法达到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须按规定给予留级、退学等相关处理。学生毕业离校前至少开展一次“廉洁从业”专题教育。(责任单位:教务处、学生处、各基层党组织)
19.优化学生服务。进一步完善关心帮助学生学业服务支持体系,加大对学习困难学生的帮扶力度。完善图书馆、资料室、功能教室等拓展性学习设施建设。鼓励学生开展各类实习实践和学术创新。继续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制度、毕业生就业服务机制、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及援助机制、学生申诉机制等服务体系,更加关爱弱势群体,将服务贯彻学生成长发展全过程。(责任单位:学生处、教务处、后资处、各基层党组织)
20.推动“家校共建共育”。充分发挥“家校共建共育”积极作用,大力提倡“以好家风育好孩子”,秉承廉洁教育“从家庭做起、从娃娃抓起”的理念,将廉洁家风教育融入学生思政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通过“大手牵小手”,让孩子从小接受家风家训教育,崇廉尚廉;通过“小手拉大手”,把孩子在学校学到的廉洁意识、良好品德带回家庭,影响家长言行,共同促进家风建设。(责任单位:学工部、团委、各基层党组织)
四、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
学院党委承担领导和督促“清廉学校”建设的重要责任,传导压力和责任,“清廉学校”建设与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等工作同步推进,同步考核。各基层党组织是“清廉学校”建设的主体,要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校长是“清廉学校”建设的重要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既要抓好自身业务工作,又要同时抓好分管部门清廉建设,重点就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服务关键环节、重点领域细化或完善具体规章制度,做好按制度管人管事。为做好“清廉学校”建设工作,院党委决定成立“清廉学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组 长:刘鉴允 党委书记
杨旭康 党委副书记、院长
副组长:马武宏 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
孙运海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陈建民 党委委员、副院长
栾亚敏 党委委员、副院长
孙鹤瑜 党委委员、副院长
组 员: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教学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在院党委领导下,负责组织统筹、协调、督促、指导“清廉学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办公室负责人兼任。成立学校“清廉学校”建设工作专班,专班人员根据工作部署及工作进度从相关部门抽调,服从领导小组安排,集中精力做好“清廉学校”建设工作。
(二)严格监督考核。学校各基层党组织和纪检部门要按照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要求,持续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进步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紧紧围绕“清廉学校”建设目标,深化纠治“四风”,锲而不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我省实施办法,加大查处问责和通报曝光力度,全力为“清廉学校”建设提供坚强的纪律和作风保障。要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将“清廉学校”建设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
(三)营造良好氛围。学校各级党组织要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组织开展群众性清廉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和师生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努力形成以清为美、以廉为荣的价值取向,重视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做到廉洁齐家,涵养清风正气。要创新活动方式,积极运用现代技术和信息化手段,激发广大党员、干部和师生参与“清廉学校”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运用多种媒体和手段,加大“清廉学校”建设宣传力度,深入宣传、充分展示“清廉学校”建设的进展动态、先进典型、工作成果,营造争创清廉的良好氛围,营造昂扬向上、风清气正的办学新气象。
中共云南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委员会
2021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