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文化艺术职业学院毕业实习管理规定

作者:jiaowuchu 来源:云南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发布时间:2015-03-27阅读:18986


毕业实习是人才培养过程中一个重要的实践性教学环节,是培养学生综合应用专业知识,增强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重要途径。为了加强毕业实习管理,提高实习质量,保证实习效果,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毕业实习目的

1、熟悉本专业的工作性质,端正专业思想,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不断增强综合素质。

2、巩固和深化所学专业知识,培养谦虚、好学的工作作风,为从学生到社会工作者过渡奠定扎实的理论与实践基础。

3、掌握本专业基本工作内容、方法和专业技能,通过实践不断增强自学与独立思考、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第二条  毕业实习要求

1、实习学生在实习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和教学基地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所在实习单位的政治和学术活动,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倡导无私奉献的精神,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2、实习学生要有强烈的学习理论知识、掌握基本技能的欲望,要有主动学习精神和创新意识,争取在有限的时间内获得更多知识,掌握扎实的专业技能。

3毕业实习采取分散实习的形式,时间安排在学生学业的最后一学期(三月——六月),具体时间每年具体安排。

第三条  学校教务处在主管教学的副校长领导下,统筹安排各专业学生的毕业实习工作。

1、依照学校校历,组织制定并实施全校各专业毕业实习计划和毕业实习大纲。

2、检查、监督毕业实习计划的执行。

3、负责学生实习成绩汇总及管理。

4、组织毕业考试及毕业汇报演出、毕业设计工作。

第四条  各系由分管教学的副主任负责实习的具体工作。

1、依据学校的相关专业毕业实习计划、毕业实习大纲,安排、落实好本系学生的毕业实习教学任务。

2、负责毕业实习考核(考试)的具体部署、检查与管理,保证实习考核环节的质量。负责指导学生做好毕业汇报演出和毕业设计。

3、做好学生实习前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4、班主任应协助学生认真选择好实习地点,选择实习场所应注意:
    (1)
专业基本对口,能满足实习大纲要求。
    (2)
就地就近,相对稳定,绝对安全。
    (3)
选择管理先进,对学生实习较重视的场所。
    (4)
充分利用学校现有校外实习基地。
   
第五条  对实习学生的要求
    1
、分散实习由学生自行联系实习单位,联系好实习单位后,应及时与班主任取得联系汇报情况。
    2
、按实习大纲、实习进度计划的要求和规定,严肃认真地完成任务,重视向实际学习,做好实习笔记,按时完成实习思考题或作业,并结合自己的体会写好实习报告。
    3
、加强纪律性,严格遵守如下各项规章制度:

(3)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4)
爱护公共财物,节约水电,注意保持公共卫生。
    (5)
严禁打架斗殴,违者按实习单位有关规定处理,严重违法者,交当地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6、因为是分散实习,实习期间,学生要自行注意人身安全,发生突发事件要与学校及时联系。
    6
、实习结束后,由实习单位对学生作出实习鉴定,并加盖实习单位公章。

第六条 成绩的考核规定
    1
、学生必须完成实习的全部任务,分散实习的考核工作在学生回校后进行。返校后,学生提交实习报告、实习单位或指导人员的鉴定或证明方可参加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