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5-09 浏览: 次
(三)其他要求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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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代码 |
岗位名称 |
其他证明材料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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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99099084001001 |
专职辅导员(专业技术岗位) |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相关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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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99099084001002 |
专职辅导员(专业技术岗位) |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相关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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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99099084001004 |
专职辅导员(专业技术岗位) |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相关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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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99099084001006 |
专职思政教师(专业技术岗位) |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相关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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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99099084001007 |
专职思政教师(专业技术岗位) |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相关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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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99099084001010 |
舞蹈基训专任教师(专业技术岗位) |
1.本科须提供学校出具的成绩单和专业方向证明; 2.硕士研究生需提供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书、研究生阶段学校出具的研究方向证明; 3.从事舞蹈类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证明(劳动合同、聘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证明、单位缴纳社保证明,提供以上任一或多项可证明工作经历的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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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99099084001011 |
舞蹈基训专任教师(专业技术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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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99099084001012 |
民族民间舞蹈专任教师(专业技术岗位) |
学校出具的成绩单和研究方向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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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99099084001013 |
民族民间舞蹈专任教师(专业技术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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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99099084001014 |
体育专任教师(专业技术岗位) |
1.学校出具的成绩单和研究方向证明; 2.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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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99099084001017 |
英语专任教师(专业技术岗位) |
1.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明; 2.英语专业八级证书,或雅思7分及以上,或托福95分及以上证明。 3.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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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99099084001018 |
语文专任教师(专业技术岗位) |
1.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明。 2.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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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必须按照上述要求,提供全部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因所提供的材料问题导致资格复审不能通过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对复审材料如有疑问,请提前联系云南文化艺术职业学院人事处。
四、相关工作要求
(一)考生须亲自到场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审核人员严格按岗位条件审核考生所提供材料,提出审核意见并登记结果。考生承诺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并签订《云南文化艺术职业学院2025年度上半年公开招聘资格复审确认单及诚信承诺书》(附件2)。
(二)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与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由此带来的后果将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面试。不能按要求提供证件材料的考生,按资格复审不合格处理;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四)资格复审时因个人原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导致未达到面试比例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人员的资格复审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五、面试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将在云南文化艺术职业学院门户网站(https://www.ynarts.cn)通知公告栏另行公告通知,请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适时登录了解考录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安排,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
联系电话:人事处:0871-68427861
监督电话:纪检处:0871-68408598
附件1:云南文化艺术职业学院2025年上半年公开招聘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附件2:云南文化艺术职业学院2025年上半年公开招聘资格复审确认单及诚信承诺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