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文化艺术职业学院 2020年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作者: 来源:发布时间:2020-10-30阅读:19710
为严格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和《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云南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对2019年9月1日到2020年8月31日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逐项检查,形成本报告。
一、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云南文化艺术职业学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将信息公开作为推进学院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的重要抓手,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不断创新公开方式,持续强化平台建设、信息发布、政策解读能力,努力提高信息公开的服务质量,不断提高教育透明度,保障了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压实主体责任,坚持信息公开原则
学院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基本要求,学院形成了由学院统一领导、各部门各负其责、广大师生积极参与的信息公开工作格局,充分发挥工会、教代会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作用,保证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面、及时、准确的公开每项信息,特别是大力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二)不断创新方式,拓展信息公开渠道
以教育部信息公开条目为基础,结合学院当前的发展状况,不断创新信息公开的方式,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在以学院网页、橱窗、印发文件等纸质材料的传统形式进行信息公开的基础上,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丰富信息公开形式,鼓励通过微信公众号、AIC智能校园服务平台和电子LED屏幕等多种媒介积极、主动地发布学院信息,使公众及师生员工获得更为直接、快捷、详实的学院信息。
(三)加强宣传教育,推进人才队伍建设
学院持续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定期召开信息联络员工作会议,组织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专题培训,制定奖惩制度,不断提升学院内各部门信息联络员的思想认识,增强业务能力,提高工作实效。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的内容和途径
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云南文化艺术职业学院通过学院官方网站、AIC智能校园服务平台、印发纸质文件、宣传橱窗等载体发布信息,通过召开教代会、中层干部会等形式公布信息。其中,门户网站系统发布信息761条,微信公众平台发布信息455条,AIC智能校园服务平台发布信息338条。公开信息涉及民主决策、人事管理、教育教学、学生管理、财务管理、物资采购、后勤工作、对外合作交流、疫情期间特殊管理等多方面的内容。
(二)重点公开情况
1.招生考试信息:包括招生章程及特殊类型招生办法,分批次、分科类招生计划,考生个人录取信息查询渠道和办法,分批次、分科类录取人数和录取最低分,招生咨询及申诉渠道。
2.毕业生就业创业信息:包括就业创业政策,创新创业平台管理、项目入驻制度,招聘信息,专项招聘信息,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专升本政策与报名信息,就业质量年度报告。
3.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包括财务、资产管理制度,收支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及投诉方式,收支预算总表、收入预算表、支出预算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仪器设备、图书、药品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19-2020年度,学院未收到需受理或答复的师生和公众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2019-2020年度,学院师生与社会公众针对学院信息公开情况未发表任何异议。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2019-2020年度,学院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引起举报、投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六、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学院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包括:个别部门主动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识还不够强,信息公开的内容和条目还不够全面,相关制度、规定还有待根据学院信息公开运行情况和技术发展情况进行修订和完善。
下一步学院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改进:一是继续加强对信息联络员的培训,并在全院内组织信息公开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学习,不断提升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水平;二是推进学院信息公开信息化平台建设,在运用好现有信息公开方式的基础上,充分开发AIC智能校园服务平台功能,为师生提供综合便利的一站式信息公开服务,提升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三是加强院内各二级单位信息公开的统筹联动,结合各不同部门的业务范围和特点,形成联动机制。



云南文化艺术职业学院
202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