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云南省招生考试院规定,本着选拔综合素质高,创新、实践能力强的优秀学生,凡报考参加2020年成人高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进行专业考试,疫情期间报我校高中起点函授(业余)专科艺术类专业考生,不再组织现场专业考试,考生上传考试作品,学校组织老师评卷,专业考试相关内容如下:
一、学校基本情况
(一)学校名称:云南文化艺术职业学院
(二)学校代码:12558
(三)联系电话:0871—68426071、63535991、65168119
二、艺术类招生专业
(一)舞蹈表演
(二)音乐表演
(三)戏曲表演
(四)人物形象设计
(五)广告设计与制作
三、考试准备内容
(一)个人基本信息
(二)电子版照片一张(蓝底小一寸)
(三)身份证照片(正反面)
(四)自备摄像及音乐播放设备
四、考试安排
云南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函授(业余)的艺术类专业考生,由教务处、继续教育学院共同组织的线上考试,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分、评卷。
(一)作品报送时间:2020年11月1日-5日
(二)报送邮箱:ynarts@vip.163.com
(三)舞蹈表演、音乐表演、戏曲表演专业考生提交的视频作品内容须严格按照我院相关要求录制。
1.自我介绍:需半身特写,介绍姓名、身份证号。
2.自选表演片段(表演内容不限)
说明:时长2分以内,穿服装表演,必须播放音乐,忌数拍子。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考生作品须由本人独立完成,确保视频的真实性,考生录制的作品不得进行编辑处理,否则按作弊论处。
(四)人物形象、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考生提交命题作品一幅。完成一幅命题彩色作品(花瓶+水果),先网络报送作品图片(一张作品照片、一张完成作品期间照片),实物作品需邮寄到云南文化艺术职业学院教务处(徐老师)。
说明:人物形象、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考生录取后需进行专业复试,复试合格方可注册学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考生作品须由本人独立完成,确保作品的真实性。
五、专业评分
舞蹈表演、音乐表演、戏曲表演、人物形象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五个专业,满分100分,60分合格。
六、有关视频拍摄规定
考生录制视频时,考生须面向录像镜头,连续不间断拍摄,期间不得转切画面,视频画面要求保持稳定、声像清晰,声音、图像必须同步录制,不得采用任何视频编辑手段美化处理画面,不得采用任何音频编辑手段美化编辑音频。若使用自带美颜或修图等效果的手机拍摄,应先关闭相关功能。视频格式MP4,分辨率800×600(像素720P)以上;无抖动、无逆光,图象清晰、声音清楚。
七、录取办法
(一)考生文化、专业都合格后按文化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二)录取按省招生考试院要求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后,由云南文化艺术职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寄发“录取通知书”。
八、严肃纪律
所有工作人员在工作中须秉公办事、遵纪守法,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实施阳光招生,严肃查处各类舞弊行为。
九、通讯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碧鸡镇苏家村17号 邮编:650111
提示:请考生重点观看黑体字部分!
云南文化艺术职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0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