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及我省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与高等职业教育改革的相关精神,为进一步优化学员资源结构,激发教职工活力,推进教育制度创新,特制定本实施办法。以国家和我省相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文件为依据,坚持实事求是,解放思想,做到创新机制与优化结构相统一,推进改革与推动工作相促进,激进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奋发向上,形成重绩效、有活力、运行畅的新型用人机制。坚持民主、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整个双向选择工作严格按程序进行,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考评选用;坚持个人意愿与学院工作需要相结合的原则,树立整体意识和全局观念,把工作需要和组织安排放在第一位;坚持用人部门自主择人与学院组织决定相结合的原则,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坚持人事常规管理与动态管理相结合的原则,以师生比为依据核编定岗,实行编制动态管理。为确保双向选择工作顺利进行,学院成立双向选择工作领导小组,学院全体在职在编教职工为实施范围和对象。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院总体工作情况和各部门意见进行审核、统筹、协调,拟定各部门上岗人员,报经院长办公会和学院党委会审议批准,由院长书面委托部门进行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