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文化艺术职业学院与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歌舞团定向培养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云南文化艺术职业学院
二、学校代码
国标代码:12558 省级代码:530732
三、学校地址
昆明市西山区碧鸡街道办事处龙门社区苏家村17号
四、办学类型与层次
云南文化艺术职业学院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招收专科层次学历教育资格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
五、学历证书
学生达到毕业资格审核条件后准予毕业,由学院颁发普通高校毕业证书,同时上报教育部进行电子注册。
六、招生计划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落实《红河州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全面加强州歌舞团专业表演队伍建设,为传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提供永续动力,有效推动面向南亚东南亚国门歌舞团“文化名片”建设及文化强州建设,经云南文化艺术职业学院与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歌舞团商定,由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歌舞团委托云南文化艺术职业学院以中职与高职“3+2”贯通培养(独立办学)的教育形式,定向培养舞蹈表演人才共30名。
七、学费标准
中职与高职“3+2”贯通培养(独立办学)学费:7000元/生/年。住宿费:450元/生/年。其他费用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收费文件规定执行。
八、录取规则
报考舞蹈表演专业的考生,文化成绩须达到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划定的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专业考试需参加云南文化艺术职业学院组织的专业考试。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九、严肃招生纪律
招生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教育部、省教育厅及省招生考试院有关招生工作文件要求,严格遵守学校招生“十严禁““三十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规定,严格审查考生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建立健全过程透明、程序公平、管理规范、监督有效的录取工作机制。如在报考过程中出现造假、作弊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取消本次报名及录取资格,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云南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对报送的名单、成绩等信息认真审核,绝不弄虚作假,确保信息准确性,我院愿意承担由于信息不准确导致的一切后果。
十、联系方式
(一)学校网址:www.ynarts.cn
(二)招办电话:0871-65167771 65103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