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云南省省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云财预〔2015〕295号)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省级部门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云财预〔2016〕98号)等文件精神,我们对学校2017年沙特欧佩克外资贷款财政贴息资金支出进行了绩效自评,现将绩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果报告如下:
附件:云南文化艺术职业学院财政贴息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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