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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行音乐-三校

作者:xinxizhongxin 来源:云南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发布时间:2017-12-22阅读:19313
云南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单独招生考试
音乐表演专业(流行音乐方向)
三校生职业技能性测试考试大纲


一、依据与目的
(一)考试目的。本职业技能性测试是应往届三校生(中专、职高和技校学生)对口报考云南文化艺术职业学院音乐表演专业流行音乐方向的选拔性考试。
(二)考试依据。《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高职(专科)院校单独考试招生的通知》,云南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单独招生方案,云南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单独招生考试方案。
二、考试项目(总分300分)
(一)流行音乐表演专业考试(200分)
(二)乐理与视唱练耳考试(100分)
    注:乐理与视唱练耳的考试内容及要求具体参看《乐理与视唱练耳考试大纲》
三、    考试内容
1.流行声乐(演唱)
2.流行器乐(演奏)
四、考试方法及具体实施要求
(一)流行声乐演唱:
自选歌曲二首 (带表演)
1.不同风格二首演唱作品。
2.所选歌曲必须是能体现本人音色特征的声乐作品。
(二)流行器乐演奏
1.演奏音阶:两个八度以上完整自然大小调。
2.乐句性练习曲和技术性练习曲各一首。
3.自选乐曲不同风格两首:选曲要求即有抒情乐段又有华彩段的表现,段落完整,层次鲜明。自选曲目必须包含演奏大型乐曲一首。
五、考试评分标准及成绩认定
考试时间 15分钟以内,以满分 200 分计入总分。
(一)基本功(100分)
1.80-100分:演奏与演唱基本功扎实,演奏与演唱规范,技术技巧全面,技法运用自如。
2.60-80分:演奏与演唱基本功一般,技巧掌握不全面,演奏与演唱质量有失误。
3.40-60分:演奏与演唱基本功交差,演奏与演唱完整性不够好,技巧不规范。
(二)作品演奏情况(50分)
1.40-50分:作品演奏与演唱流畅、完整,无失误;能够按照作品规定的速度进行顺畅表演。
2.30-40分:作品演奏与演唱基本流畅,偶有错音与失误,完整性一般;基本接近作品规定的速度进行表演。
3.20-30分:作品演奏与演唱流畅性较差,错音与失误明显,无法保证表演中的乐曲完整性;无法用接近作品规定的速度进行表演。
(三)音乐表现力(50分)
1.40-50分:乐曲演奏与演唱中能够正确表达音乐风格,对作品有较强理解力,音乐表现力丰富。
2.30-40分: 乐曲演奏与演唱中对音乐内容表达较模糊,音乐表现力较平淡,音乐风格表达不明显。
3.20-30分:对作品无音乐内容的理解,没有按照作品的音乐风格进行表演,无音乐表现力。
注:由考试教师根据具体考生(三校生和应届生)作出具体曲目难易度来决定。
六、考试所需工具及仪器
考场提供音响及调音台、话筒、音乐播放设备,考生自带相关流行器乐演奏的考试乐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