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第252职业技能鉴定所理论考试考场规则

作者:jiaowuchu 来源:云南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发布时间:2015-03-27阅读:20860


一、考生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任何与考试有关的书籍、报纸、杂志、稿纸,只准带钢笔、圆珠笔、铅笔、橡皮擦等考试用品;

二、考生不准在允许带进考场的任何文具上和手、脚上以及其它地方写有文字;

三、考生开考前15分钟进入考场,凭准考证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放在课桌左上角,以使监考人员查对;考前5分钟,监考员宣布考场纪律,拆装、分发试卷;

四、考生在开考30分钟后,不准进入考场;开考30分钟后,方可交卷退出考场;

五、考生必须用蓝、黑色钢笔和蓝、黑色圆珠笔在考卷上答题,字迹要求清楚、整齐;

六、考生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试题的任何内容;如遇试题字迹不清,可举手向监考人员询问;

七、考生除在试卷密封线内规定处填写姓名和准考证号外,不能在卷面内作其它任何可能表明身份的标记;

八、考生必须保持安静,独立思考,完成答案;考生在考场内不准吸烟;手机等通信工具必须关闭;交卷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谈论;

九、考生不得在考试中途离开考场;考试终了时间一到,应立即停止答卷,并依次退出考场,任何人不准将试题、试卷和草稿纸带出考场;

十、考生要正确对待考试,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准交头接耳,不准偷看他人答案,不准传递夹带、换卷,不准冒名顶替代考等舞弊行为;对于违反纪律和舞弊者,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警告及取消考试资格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