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校生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的告知书

作者:xueshengchu 来源:云南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发布时间:2017-05-26阅读:14438

  为做好今年在校生助学贷款等相关工作,按照国家助学贷款操作规程有关要求,请15级、16级三年制大专和13级五年制大专生需要在国开行续贷的学生,于5月底前应至少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 https://sls.cdb.com.cn/学生在线服务系统2次完成个人信息的更新和维护;并于6月15日前填写续贷声明完成续贷申请,待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老师审核通过后,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何一方导出并打印申请表在暑假期间到原县级资助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即可,收假后一周内提交回执单至学生处;下学期开学后一星期内提交贷款回执单至学生处。

  在中国农业银行续贷的学生具体操作见附件一

  在校生首次在国开行办理贷款的学生,需要网上注册——录入申请信息——导出并打印《申请表》——前往乡镇(街道)民政部门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申贷手续。

  如错过时间将不再办理在校生续贷工作,望有贷款意向的同学按时完成网上操作。

 

 

                             

 学生处

                              2017年5月8日

 

附件一:

2017年农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操作指引

  2017年云南农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工作开展时间为:7月1日—10月31日,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省内学生

1.学生登陆网上自助系统,进入“打印资料”模块,打印续贷确认书(7月1日开放打印);

2.学生携带续贷确认书至高校,7月1日后联系高校老师在线确认高校回执。

云南省内高校老师收到学生交来的续贷确认书之后,登陆高校系统,为学生在线确认并提交电子回执。

 

省外学生

1. 学生登陆网上自助系统,进入“回执填写/续贷确认”模块,完善续贷信息并提交

2. 进入“打印资料”模块,打印纸质回执(7月1日开放打印);学生携带纸质回执联系高校老师盖章,并将盖章后的纸质回执寄回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