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学生职业资格证书实施办法

作者:jiaowuchu 来源:云南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发布时间:2015-03-27阅读:19668


一、在学生中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必要性

为配合国家就业准入制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推行,结合云南文化艺术职业学院的实际,在学生中广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顺应改革潮流,促进高等职业教育事业融入主流,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引导高等职业教育直接与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相结合,直接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的客观要求,同时也是高等职业教育提高人才培养效率和质量,有效提高毕业生就业竞争力的迫切需要。

1、提高认识,更新观念,积极推行“双证书”制度

“双证书”即指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是国家对劳动者从事某项职业的学识、技术、能力的认可,是求职、任职、独立开业和单位录用的主要依据,是现代人就业的通行征。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国际上通行的一种对技能人才的资格认证制度。

实施“双证书”制度是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决定》的重要措施,是推进劳动预备制和就业准入制实施的重要步骤,将有利于进一步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提高学生职业能力和创业能力,加快新型职业教育和职业资格培训体系的建设步伐。

全院师生必须提高认识,更新观念,把实施“双证书”制度作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和推进就业工作的中心环节抓紧抓好。

2、加强领导,分工协作,认真落实是搞好“双证书”制度实施工作的关键

加强领导,分工协作,认真落实是搞好“双证书”制度实施工作的关键。各系和有关处(室)及职业技能鉴定所要分工协作,切实做好学生职业技能鉴定的实施计划和各项准备工作,积极动员和组织学生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和考核。通过多方努力,把实施“双证书”制度工作具体落到实处。

3、以实施“双证书”制度为契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和学生评价制度的改革

我们要进一步转变观念,努力使专业设置与劳动力市场需求紧密结合,教学内容与国家职业标准相衔接。教务处要组织各系认真修订专业教学计划,调整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把职业资格证书课程纳入教学计划之中,将证书课程考试大纲与专业教学大纲相衔接,改进人才培养方案,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突出办学特色,切实改进实践教学环节,不断加强学生动手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的训练,增强毕业生的就业竞争能力。

改革对学生的评价制度。根据教育部、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全社会所有的大中专及职业高中的毕业生,都必须具备‘双证’,否则视为不合格的毕业生”的规定,实施“双证书”制后,学生除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和计算机操作初级证书外,必须取得至少一门与所学专业相关或相近的职业资格证书,才能准予毕业。

4、实行“双证书”制度是顺应改革大潮的客观要求

我国经济发展已进入起飞阶段,国民教育的重心正转向职业技能的开发上。与此相适应,国家证书制度也从单一的学历文凭证书转向了学历文凭证书同职业资格证书并重的双证书制度。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发育完善,用人单位会越来越注重对人才或劳动者能力的选择,获得毕业文凭或只有理论而缺乏能力的人将很难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职业资格证书是劳动者进入市场的品牌和质量标志,是就业准人的通行证。

学院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建立了“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云南第252鉴定所”,这不仅为我校高等职业教育的人才培养打下了重要基础,也为我校在学生中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创造了条件。

5、“双证书”制度是深化高等教育改革,以市场为导向培养技术型人才的迫切需要

目前我国的人才供求市场矛盾十分突出,需求呈现出“两头小,中间大”的特征,而供给则呈现出“两头大,中间小”的特征,即需要大量的中高级技术应用型人才,而供给提供的是大量的初级技术劳动者和大量的高级知识型人才。这种人才培养同现实需求脱节的矛盾,在云南表现也十分突出。在未来的3040年,我国对技术应用型人才的需求会随经济社会的发展而迅速增长,将远远超过科学技术型人才的需求。

以培养技术应用能力为主线设计学生的知识、能力、素质结构和培养方案,面向市场和广大用人单位,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是培养高素质技术应用型人才的迫切需要。

6、“双证书”制度是增强毕业生竞争力、提高就业率的有效措施

毕业生就业率是衡量现代高等教育办学方向、办学质量和水平、办学理念和思路的一个核心指标。没有好的就业率,培养出来的学生没有得到社会的认可,就证明办学没得到社会的认可,办学就是失败的。

我国需要大量高素质的技术应用型人才,关键在于要突出学生实践应用技能的培养,围绕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的职业岗位群的技能需要展开培训和鉴定。要面向就业市场,面向广大用人单位,以学生在市场上的求职和就业前景为导向,为学生提供足够多的与未来选择职业相关的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使其在进入市场竞争就业前就作好了求职和工作实践的准备,获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这种就业通行证,从而有效提高我院毕业生的就业竞争力和就业率。

实行“双证书”(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有效运行机制。我院要依托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云南252鉴定所这个平台,面向全校学生,广泛开展有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这不仅能有效提升学生的就业竞争力,也是我院贯彻国务院和教育部及劳动部相关改革精神,遵循教育发展规律,改革学校教学和人才培养模式的重大举措。

二、云南文化艺术职业学院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实施办法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育部教高[2006]16号)、等法规、文件的精神,进一步规范我院学生职业技能(资格)培训与鉴定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1、开展学生职业技能(资格)培训与鉴定工作的目的与要求

1)职业技能(资格)证书是劳动者具有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和技能的证明,它是学生求职、任职、开业的资格凭证,是用人单位招聘、录用毕业生的主要依据。逐步实行毕业生“双证书”制度,是我院人才培养工作的具体目标。

2)我院开展学生职业技能(资格)培训与鉴定工作以就业需求为导向,以职业能力为核心,探索适合我院学生实际和专业特点的职业技能鉴定模式,提高学生的职业技能和就业本领。

3)职业技能(资格)培训与考核是学院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应列出对应的职业技能(资格)种类;承担职业基础和职业技能课程教师要了解本专业职业技能(资格)考核鉴定的应知应会要求,教学中应主动适应职业技能(资格)考核鉴定的需要;各系要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材设备、师资配置等方面与职业技能(资格)考核鉴定全面接轨。

2、充分发挥职业技能鉴定所的作用

1)理顺关系、统一管理。为实现正常有序的规范运作,院内凡与职业资格证书教育、培训和鉴定相关的所有业务,归学院“云南252鉴定所”统一负责管理,其他职能部门和各学院做好协调支持工作。

根据《云南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关于申报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的请示》及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新成立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的批复》文件精神:鉴定所所长由校长担任(要求法定代表人担任),副所长苏燕(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鉴定所设置场地、场所:云南文化艺术职业学院。

2)鉴于“云南252鉴定所”为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学校相关部门核定相应的编制并核拨相应的工作启动经费。其业务范围、职责要求、工作程序须按《云南文化艺术职业学院职业技能鉴定管理条例》执行。“云南252鉴定所”应尽快按要求申请核定编制、建立相应机构、完善培训和鉴定用设备设施,建立健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为面向学生和社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作好充分准备。

3)“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应按《条例》的要求,在校内公开选拔、招聘、组织人员参加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组织的考评员培训,在培训合格人员中选择组建“云南252鉴定所”考评员队伍,并建立考评员管理制度档案,加强对考评员队伍的管理。   

4)由云南文化艺术职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负责在高职学生中实行严格的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并重的“双证书”制度:

 ①高等职业教育实行双证书制度,必须制定满足双证书教学要求的教学计划,即以职业能力培养为中心确定教学计划、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将专业、课程体系、教材、实训课等项目的改革同相关职业岗位的技能要求结合起来,将相关职业技能培训、鉴定的科目、教材、实训内容纳入课程体系和教学体系中。

 ②由职业技能鉴定所负责组织全院学生的相关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按国家规定应收取的培训、鉴定费用,在政策优惠和学院从教学经费中适当补贴的基础上,主要由学生本人承担。

③从2006级学生开始执行:学生在校期间必须取得l2个同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并修完所需课程或学分方能允许毕业,发给毕业证书。

④凡取得“双证书”资格的毕业生,向协作单位优先推荐就业。

5)为有效提高学生的就业竞争力,将相关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的内容引入学校教学计划,鼓励导向学生积极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获取相关职业资格证书,从而提高学生的职业能力。各系应全面贯彻该《决定》的精神,积极宣传、动员、组织学生参加相关的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

6)“云南252鉴定所”应制订每年全校性的职业资格证书推行工作计划,并不断总结经验,为探索一条适应云南文化艺术职业学院高素质、高技能技术应用型人才的培养路子作出贡献,为提高学校毕业生就业率作出贡献。

三、职业技能(资格)培训的时间、鉴定考试的科目

1、我院职业技能(资格)培训实行每年2次的定期举办制度,每年上、下半年各举办一次。培训学时不少于《国家职业标准》规定的学时数。高职、五年制大专生在第8-10学期参加培训,高职三年制在第46学期参加培训。

2、各职业工种培训结束后1个月内进行鉴定考核。参照《职业技能鉴定规定》与《国家职业标准》规定,一般为职业道德、业务理论知识、操作技能考核三门科目。

3、学生参加鉴定考核各科成绩合格,按《职业资格证书规定》办理职业资格证书。鉴定考核成绩不合格,可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一次补考。

4、取得职业技能(资格)证书的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相关课程期末考试成绩不及格的,可免予补考或重修,成绩经学院教务处审核后认定为合格。

四、我院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的组织机构

1、学院成立职业技能(资格)培训与鉴定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主管院长任组长,继续教育学院、招生就业处、教务处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各系、学生处、财务处相关人员参与小组工作。培训与鉴定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办公室、各职业工种业务指导小组。

2、学院在继续教育学院设置职业技能(资格)培训中心,该机构经云南省劳动保障厅备案许可,面向全院开展职业技能咨询、宣传、培训及鉴定工作。

3、各职业工种业务指导小组分为专家组与具体工作小组,其成员由各系具有职业技能(资格)考评员资格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职教师担任,由学院职业技能(资格)培训与鉴定工作领导小组聘任。

4、学院其它部各部门应配合继续教育学院做好职业资格培训与鉴定的宣传、排课、教材征订、经费监督、设备购置、电力供应、网络畅通、对外宣传等工作。

五、学院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组织机构工作职责

1、职业技能(资格)培训与鉴定工作领导小组

①全面统筹管理我院职业资格培训与鉴定工作,对学期计划安排、总结、经费收支、办证颁证等重大事项进行讨论决定与事项审批。

②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大力培养和引进高素质“双师型”骨干教师,安排理论造诣较深、实践经验丰富的“双师型”教师参与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

③制定学院职业技能(资格)培训与鉴定工作规划,不断提高学院培训与考核鉴定的基础设施水平,指导开发适合我院专业特点的职业技能(资格)培训与鉴定项目。

④负责职业资格报名、培训、鉴定等工作中出现的争议的处理与协调。

2、职业技能培训鉴定中心

①负责与劳动、人事等厅局部门和上级职业技能(资格)培训与鉴定机构的业务联系和合作。负责申报新的职业技能(资格)培训与鉴定工种。

②负责组织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的具体业务工作。制定学期培训鉴定工作计划方案、组织实施具体工作安排、组织培训与鉴定宣传、负责培训班的日常管理与安排、组织统一报名、成绩登陆与清理、交费、办证、颁证等具体业务。

③开展培训鉴定质量监控与提高工作,确保职业技能(资格)考试取证率在80%以上。

④负责每期培训与考核工作的资料整理、收集和归档,负责工作总结和汇报。

3、各工种专家组

①负责我院职业技能(资格)培训与考核的管理与发展的研究,指导各系调整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把职业技能(资格)证书课程纳入教学。

②参加并指导各工种具体业务指导小组成员按鉴定要求完成培训、命题、审题等工作。

③进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专家库成员,代表学院担任其它职业学校、培训学校、鉴定所(站)的技能竞赛考评员或评分员。

4、各工种业务指导小组

①组织成员分析各职业岗位(工种)《国家职业标准》,研制培训资源库,主要内容包括培训目标、培训内容、实训条件、培训与命题题库、培训方法、培训评价等。确保培训质量并不断提高培训质量,建成一批体现岗位技能要求、促进学生实践能力培养的培训课程。

    ②业务指导小组各成员按要求参与培训、命题、考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