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4-15 浏览: 次
全体同学: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宿舍的安全管理,强化纪律要求,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保障同学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构建和谐平安校园环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安全意识
1.全体同学要充分认识到宿舍安全的重要性,时刻保持警惕,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安全规定。
2.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安全教育活动,学习安全知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二、遵守宿舍纪律
1.严禁在宿舍内使用大功率电器,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如下电器:
电吹风和卷发棒(功率不超过1200W)、电炉、电饭煲、电磁炉、电火锅、电水壶、电热杯、热得快、电热毯、电冰箱等。
2.宿舍内严禁存放及使用汽油、酒精、煤气等易燃易爆物品。
3.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得擅自改变宿舍内的电路布局。
4.不得在宿舍内使用明火,如蜡烛、酒精炉等。
5.不得携带管制刀具、棍棒,如:匕首、三棱刮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刀尖角度大于60度,刀身长度超过220毫米的各类单刃、双刃和多刃刀具,以及三棱尖刀、铁棍、甩棍、钢筋等危险物品。
6.严禁在宿舍内进行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7.学生应自觉遵守学校校规校纪,住校生不得在未履行请假手续的情况下晚归或夜不归宿。
三、加强物品管理
1.妥善保管个人财物,贵重物品要随身携带或妥善存放。
2.离开宿舍时要关好门窗,确保宿舍内的财物安全。
四、保持宿舍卫生
1.定期打扫宿舍卫生,保持宿舍整洁、通风。
2.不得在宿舍内乱扔垃圾,不得在阳台、楼道等公共区域堆放杂物。
五、严禁留宿他人
1.未经学校批准,不得留宿校外人员。
2.同学之间不得擅自相互留宿。
六、应急处理措施
1.如发现宿舍内存在安全隐患,应及时向宿舍管理员或学校相关部门报告。
2.如发生火灾、盗窃等紧急情况,要保持冷静,迅速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并及时拨打报警电话。
学校将加大对宿舍安全的检查力度,不定期进行抽查。同学们应遵守校园规定,不携带和使用大功率电器和危险物品,一经发现,一律没收,并按照《云南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学生违规违纪处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每个学生都应该增强安全和纪律意识,共同维护一个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
以上规定与学生处不一致时以学生处规定为准,最终解释权归应用技术学院所有。
云南文化艺术职业学院
应用技术学院
2026年4月15日
